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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全市国税工作要点
2007年04月16日 16时13分

2007年,全市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治税观,立足我市国税工作实际,以“延安精神铸税魂”为核心理念,以绩效考核和目标管理为主线,以“抓班子、带队伍、树正气、促管理”为主题,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按照“团结、务实、协调、发展、努力建设和谐进取的宝鸡国税”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与部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干部综合素质,强化科学管理,推进依法治税,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质量,大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推进宝鸡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为建设和谐奋进的新宝鸡做出更大的贡献。

根据省局计划安排,2007 年全市国税收入计划为40.8亿元(不含免抵),比 2006 年增长 8.5%,增加 3.2亿元,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和广大国税干部要按照市局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着力从健全和完善机制入手,把各项工作抓紧、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一、健全完善税收收入增长机制,提高税收收入质量

(一)实施有效税源控制。落实“323”税源管理工作机制,根据省局关于开展323税源管理互动机制推行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宝鸡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323税源管理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切实抓好本地区税收和税源情况综合分析、审核和评价加强征管部门、计统部门、税种管理部门与税源管理部门、稽查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和信息传递,做好部门间信息共享比对工作,确保从内外部得到完整准确的征管信息,实现对征管质量和效率的实时监控。

(二)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坚持按月进行收入分析,搞好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分析,对不同地区、产业、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与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弹性,建立收入预警机制,查找薄弱环节,为强化管理提供依据。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不断提高对重点税源数据的分析应用水平。研究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分析和预测模型,完善收入预测机制。加强税收会统管理,严格税收银行账户管理。

(三)深入开展纳税评估。按照总局《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和省局《纳税评估工作规程》、《纳税评估分类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积极配合税种管理部门建立健全纳税评估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认真开展各税种评估和出口退税预警评估,不断完善纳税评估业务流程和反馈机制,定期对纳税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交流,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积极推行和落实税收管理员制度。明确税收管理员的工作职责,细化工作要求,规范作业标准。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运行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逐步形成“执法有记录、过程可监控、结果可核查、绩效可考核”的良性循环、持续改进机制。通过推行税收管理员制度,努力实现由集权式的管理向分权式的管理,由全过程的管理向分环节的管理,由保姆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由以税款征收为重点的管理向以税源监控为重点的管理的转变,切实解决税源管理方面存在的“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

(五)强化纳税人户籍管理。落实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巩固换发税务登记证件工作成果。加强纳税人户籍的静态管理与动态监控,科学、精细掌握纳税人的开业、变更、注销、迁移、停业复业、外出经营等情况。加强对非正常户的管理。以税务登记信息管理为平台,加强与地税、工商、银行、技术监督等相关部门的协作,规范纳税人识别号,加大登记信息共享与交换的力度。

(六)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实施分类管理。紧密结合税收征管工作发展需求以及税源管理现状,在全面准确掌握税源信息的基础上,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行业归属、经营特点、企业存续时间和纳税信用等级等要素加以分类,实施科学合理的分类管理。

(七)加强票证管理和税控器具推广。落实好新修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做好防伪税控普通发票的启用工作和使用“一机多票”系统的纳税人的发票使用管理工作,加强防伪税控企业的管理,加强作废发票、负数发票开具管理,做好百万元版和十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实地调查审核工作。加强普通发票管理,认真做好税控收款机和卷筒式发票推广应用前期准备工作。强化税收票证的结报、缴销等工作。加强增值税防伪税控机具管理,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维护服务工作。

(八)加强外部协作。加强与地税局定期交换税务登记信息和有关税种税基数据工作,加强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种管理的联系沟通,搞好税务检查的协调,做好相互委托代征工作。加强与工商、公安、金融、海关、检察院、统计、商务厅、财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依法推进综合治税和协税护税工作。

(九)加强流转税管理。深入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的调研工作。加强调整后的福利企业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结合政策的调整,完善我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及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积极开展三个行业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做好增值税一机多票开具和货运税控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工作。抓好金税工程运行质量,做好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的审核检查工作,加快审核检查进度,提高审核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重点加强货运发票采集系统的应用指导,提高系统运行质量。针对税源分布情况,强化消费税重点企业管理。加强车购税征管系统的运行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确保系统运行质量。做好车辆购置税车价信息采集和机动车辆税收“一条龙”管理工作。

(十)加强所得税管理。强化企业所得税征管,搞好税基核实,改进汇总纳税管理方法,完善预缴办法,加强汇算清缴,深入开展所得税纳税评估,全面实施企业所得税分类管理体系,积极开展核定征收,实现“抓大、控中、定小”的管理模式。深入开展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两法”合并等一系列税制改革的调研工作。加强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十一)加强国际(涉外)税收管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属地化管理基础上的专业化管理。继续抓好涉外企业重点税源管理,推进反避税工作。认真落实和检查涉外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加强对基层涉外税务审计工作的指导和新开户的调研。加强涉外税收管理人员的培训。

(十二)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完善管理办法,改进出口退税管理。加强出口退(免)税审核、审批管理,及时办理出口退税和免抵调库。加强出口货物退税企业的日常管理,督促企业做好有关单证的备案工作。强化数据分析,完善出口退税预警机制。加强对出口退税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出口退(免)税各种电子信息数据传输管理工作。做好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升级和维护工作。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十三)加强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管理。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加强个体税收收入分析,加快个体工商户“电脑定税”系统的开发、试点和推广工作。加强和完善集贸市场税收征管,深入开展调研,研究制定加强和完善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的措施。加强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收入情况分析和预测,对收入增减变化原因进行分析

(十四)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和完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明确纳税服务岗位职责和考核评价标准,实行服务质量定量和定性考核,不断规范和提高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水平。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实行统一的税收执法文书,清理简并报表资料,减轻纳税人负担。规范和完善“12366业务功能设置与服务内容,建立健全12366纳税服务管理办法,加强纳税咨询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税法知识,熟悉办税流程,强化社会监督。积极拓展与纳税人沟通和加强税收宣传的渠道和途径,针对纳税人比较关心的税收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研究有效解决措施,切实提高全市纳税服务工作水平。

二、健全完善税收执法监督机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十五)落实各项税收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严格减免税管理,落实促进西部开发、涉农、科技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再就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的税收政策措施。做好税收政策实施效果、减免税额等统计评估和信息反馈工作。做好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收入分析工作。

(十六)规范税收执法。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坚决落实组织收入原则。深入分析税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税收质量和社会效益。认真组织开展全市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会签和备案制度。认真执行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行政许可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与程序执行好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许可工作。

(十七)严格税收执法监督。认真组织实施《宝鸡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实施细则(试行)》、《宝鸡市国家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不断完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及计算机自动考核工作,结合绩效管理考核的实际,进一步规范岗位职责和工作规程,全面落实执法考核评价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对各类减免税、退税、抵税及发票发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遵循日常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在年度日常检查不少于两次,综合检查不少于一次,检查覆盖面不低于30%的原则指导下,通过检查,掌握各单位执法现状,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整改。强化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的执行和对重大税务案件查办情况的监督工作,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十八)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严厉查处虚开和故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其他可抵扣票,骗取出口退税,以及利用做假账、两套账、账外经营偷税等案件。加强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对房地产业、连锁经营大型超市以及金融、石油等汇总纳税企业和重点税源企业、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加大涉税违法案件处罚力度和查补税款追缴力度。加强案例分析和专项检查总结,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办法,改进办案方法,以查促管、以查促查。落实案件复查制,严格稽查档案管理。认真执行欠税公告制度,积极预防新欠,大力清缴陈欠。

(十九)加大税法宣传教育力度。坚持日常宣传与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相结合、正反典型宣传相结合,搞好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加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宣传。统筹构建全市国税系统大宣传格局,逐步建立以 12366 纳税服务热线、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大厅为基础,以主流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为依托,以税收宣传月活动及创新宣传载体为辅助的全方位、多层次、重实效的宣传工作新格局。认真开展第 16 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结合税收征管法颁布15周年,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曝光典型涉税违法案件,震慑不法分子。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国税系统“五五”普法规划。建设、维护好市局门户网站,发挥好税务网站作为税法宣传主阵地的作用。

三、以绩效管理主线,全面增强税务行政效能

(二十)完善绩效管理考核评价体系。修订完善系统及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积极推进全员绩效管理考核,强化上下绩效管理的沟通交流与持续改进。完善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合理确定考核标准,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与行政问责、奖优评先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绩效考核,推动各项工作水平的提高。

(二十一)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促进政风建设,坚持执政为民、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文明示范点、巾帼文明示范岗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国税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形成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系统形成争当先进、争创一流的良好风气。

(二十二)规范政务事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行电子档案管理。加强税收新闻宣传,严格税收宣传纪律,以税收新闻宣传为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创造舆论氛围。统筹运用视频会议系统。加强会议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加强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强化保密管理,做好密码工作。严格车辆管理,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完善督查工作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认真执行紧急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重视税收科研、调研工作,对全局性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发挥科研、调研成果对科学决策的支持作用。积极开展税收理论研讨活动。执行好外事管理制度。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

(二十三)加强财务管理。稳步推进各项财政体制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细化预算编制,加大经费向基层、向征管一线倾斜力度,严格贯彻执行省局核定的最低经费保障线标准,加强预算执行监督,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开展财务、审计分析,分类进行典型调查,提高研究分析深度。强化内部审计工作,抓好有关问题的整改。加强基本建设管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规划和已审批立项项目的跟踪管理。加强资产清查,盘活资产存量。

(二十四)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政府采购的计划性,严格执行采购预算,增强各单位依法、依预算采购意识。认真落实各项政府采购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部门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及公开招标标准。积极探索解决规范与效率、效益与效率矛盾的有效方法,规范操作,逐步扩大采购范围。

(二十五)强化信访工作。认真执行信访条例,落实全国税务机关信访工作规则。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机制。明确信访工作负责部门和工作人员,健全工作职责,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信访事项受理,加强信访事项督办,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四、加强数据管理,提高税收信息化应用水平

(二十六)强化综合征管软件应用。结合综合征管软件运行情况,建立和完善综合征管软件业务运行考评体系,加强对综合征管软件业务运行情况的监控建立和完善综合征管软件数据的定期统计、分析和通报制度,将综合征管软件的应用与税收征管的各项工作密切联系起来,拓宽软件使用范围,强化综合征管软件数据分析和应用。认真做好综合征管软件业务支持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综合征管软件业务操作技能培训,增强操作、管理人员责任心,强化操作技能,不断提高数据质量。

(二十七)推进金税工程(三期)基础建设。按照总局和省局统一工作部署,根据“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和“一体化”要求,做好金税工程三期实施前的基础网络建设准备工作和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五、健全完善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机制,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二十八)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江泽民文选》,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在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新成效。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增强各级领导班子整体效能。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重点抓好县(区)局领导班子成员的选拔配备工作。

(二十九)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建立各项配套制度,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搞好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加强人文关怀,促进干部心理和谐。加强干部管理、教育、监督,做到恪尽职守,忠实履行职责。

(三十)构建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落实教育培训五年规划和年度培训任务。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提高培训保障水平。把提高税务干部教育培训质量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规模和质量、效益的统一,构建大规模、多层次、高效益的教育培训工作格局。

(三十一)加强各级领导干部轮训,大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以提高执政能力和建设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为目标,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和领导能力的培训力度。

(三十二)广泛开展全员岗位练兵,切实增强基层干部的执行能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创新培训内容,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突出能力建设,加强干部轮训,认真组织任职和专门业务培训,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建设,提倡在岗自学,加大“六员”培训力度,开展岗位练兵,培养税收业务能手,加快各类人才库建设,加强各类人才的使用。

六、健全完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系统党建群团工作

(三十三)建立健全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在党的组织关系属地管理、党建工作由地方党委统一领导的原则下,结合国税系统垂直管理的特点,实行“条块结合、条块共管”的全市国税系统党建工作管理体制,逐步将市区的金台区局、渭滨区局、陈仓区局三个单位的党组织关系统一纳入市局机关党委管理。

(三十四)完善基层党的组织体系。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进一步完善基层党的组织管理体制。组织离退休党员、提前离岗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三十五)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要积极参加经常性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增强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在税收工作中时时处处走在前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队伍中开展评先树优活动,拟在全系统树立12名优秀党员,大力宣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

(三十六)抓好党的先进性建设。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完善市局机关党委工作制度和党建工作制度。实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及考评制度。加强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各级党组要切实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指导,探索创新党的工作管理体制。

七、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十七)加强教育。认真贯彻中纪委七次全会和总局、省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积极落实总局党组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力抓好领导干部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工作,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努力实现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在强化正面教育的同时,加大组织处理力度,采取坚决措施,切实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十八)完善制度。全力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的落实工作,积极执行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具有宝鸡国税特色的源头预防工作体系,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确保全系统干部职工为民、务实、清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水平。

(三十九)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推进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经济工作纪律。大力治理商业贿赂。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精神。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接待纪律,减少经费支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深入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两权”监督工作,确保税收执法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规范有序,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继续抓好查办案件工作,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党纪国法;继续抓好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以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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