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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9月由宝鸡市税务局分设成立。内设行政机构12个,下辖9个县、4个区国家税务局、2个直属机构、3个事业单位。近年来,在陕西省国税局和宝鸡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治税观,以“延安精神铸税魂”为理念,以“抓班子、带队伍、树正气、促管理”为主题,以绩效管理考核为主线,按照“团结务实、协调发展,努力建设和谐奋进的宝鸡国税”的目标,切实强化科学管理,积极推进依法治税;狠抓干部教育,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加强税收信息化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力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税收各项事业取得了新成绩。2007年,全市国税总收入突破45亿元大关。全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452,537万元,完成省局考核口径收入430,727万元,占年计划408,100万元的105.54%,同比增长14.52%,增收54,604万元。在全省“双百佳”竞赛中,个人与团体取得优异成绩。被市政府确定为全市政风行风唯一免评单位。全系统有1人被评为“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1人被评为“陕西省巾帼建功标兵”,1个办税服务厅创建为“陕西省巾帼文明岗”;1人被评为“陕西省国税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3个单位和4名个人被省局评为全省“十佳先进典型”,1个单位被评为“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单位”;1人被市委评为“优秀退伍转业军人”,2人被团市委评为“优秀青年岗位能手”、1人被授予“青年突击手”荣誉称号、1个办税服务厅被命名为“宝鸡市青年突击队标兵”。2008年,宝鸡市国家税务局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科学治税观强化税收管理,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促管理”的工作主题,贯彻落实省局提出的“一点两线”工作部署,强化依法治税,规范税收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突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干部培训,推进反腐倡廉,加快宝鸡国税事业科学全面协调发展步伐,为宝鸡经济社会率先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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